各有关单位、教职员工: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23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组织好我校教师参加本年度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省文件和学校师资培训文件精神,培训对象为2022年7月以后毕业分配至我校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新进教师,以及往年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
二、培训报名
1.个人申请:
向所在院部申请,院部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7月10日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2023年岗前培训报名统计表》(见附件)(电子档、纸质档签字盖章后拍照,均发送至邮箱:1035648517@qq.com)。
2.网上报名:
所在院部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7月8—12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peixun.ebaomin.com/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参训学员承担。
参训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登记确认:
确认时间:7月11—12日
请参训学员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并登记确认。
教师中心将建企业微信群“武汉纺大2023岗前培训”,请参训学员关注企业微信群消息,也可在群里登记确认。
联系人:丁琳 电话:02759367593
三、收费
标准
省师培中心文件规定,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所有费用由参训高校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
学校为参加培训的学员缴纳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由参训学员自己承担。请参加培训的老师登记确认时缴费。
四、培训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教师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时间待定;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录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线上学习时间:2023年7月20日-8月30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3.校本研修:校本研修由学校负责组织,研修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帮扶培养等,突出实际性、实操性和实效性,帮助新入职教师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校本研修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1.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试在8月25日进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二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并由参训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20-30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7月20日-8月30日完成)。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参训高校须于2023年8月20-30日通过师资培训平台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结业与发证。四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四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次年培训和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