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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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1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教务处与教师发展中心于本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范围

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有义务开放课堂供其他教师观摩学习:

1、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校本科教学课堂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桑麻奖教金等荣誉的教师;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有特色、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的教学名师及资深教授;

3、在课堂教学改革上有一定创新的教师。

二、观摩课形式

可采取现场教学观摩和专场教学观摩的形式进行。现场教学观摩是指按照教学安排在正式授课时的集体听课、评课活动。专场教学观摩是指为观摩而组织的非正式授课情况下集体听课、评课活动。

三、观摩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在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学院教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两次;

2、各学院可结合新进教师助教工作的实施和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参加观摩活动的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观摩完毕后交各学院院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校教学督导组将不定期检查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

四、相关说明

1、教学观摩活动属于教研活动的范畴,相关资料应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2、各学院每月底将下个月的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见附件)发至教师发展中心指定邮箱,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将定期公布各学院教学观摩活动安排。

3、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自2023年9月开始实施,为期4个月。

联系人:丁琳 邮箱:1035648517@qq.com

附件: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