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4月25日至5月13日(第十周至十二周)进行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请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常规性教学检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校教学督导组抽查为辅。专项检查由校教学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各院(部)要如实填报《武汉纺织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交教学评估中心(阳光校区4号教学楼207A)。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情况检查
本学期教学计划变更、教学进度、院(部)教师人数、本学期开课门数、外聘教师聘任、院(部)领导听课、教研活动开展等。
各院(部)要认真做好各种教学档案资料(试卷、教学文件、实验计划、外聘教师聘任档案等)的归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学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2、教学情况与教学效果检查
院(部)领导及学院督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听课、走访和抽查等形式,掌握本院(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状况。
3、期中学生座谈会
各院(部)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并做好记载,校督导组将进行专项检查。
4、实验教学检查
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任务与安排,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实验教学改革的情况及建议等。
5、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
三、校督导组专项检查
校督导组将陆续开展如下专项检查,请各院(部)予以配合。
1、第10-12周,对全校所有承担本科教学的学院进行2021年度试卷检查。
2、第13-14周,校督导组将分赴全校各院(部)主持召开期中学生座谈会。
3、第15-16周, 开展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大纲与相应课程教纲匹配度检查(无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则检查理论课程)。
4、第17-18周,开展作业检查。
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各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教学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成立以院(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期中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小组”,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所有材料都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实事求是。
2、根据本次教学检查的要求,确定本院(部)教学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3、各院(部)要加大对教案的检查力度,严禁无教案授课。
4、各院(部)要建立教学的日常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本单位的教学质量起到监督作用。
5、请各院(部)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doc
2、教学工作检查自查表.doc
教学评估中心 校本科督导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