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学运行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11月1日至11月12日(第10周至11周)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常规性教学检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抽查为辅。专项检查由教学评估中心统一安排,校本科教学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各院(部)要如实填报《武汉纺织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教授上课统计表》(见附件1-3),并于11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各一份以及电子文档交教学评估中心(阳光校区4号教学楼207B)。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情况检查
本学期教学计划变更、教学进度、院(部)教师人数、本学期开课门数、外聘教师聘任、院(部)领导听课、教研活动开展等。
各院(部)要认真做好各种教学档案资料(试卷、教学文件、实验计划、外聘教师聘任档案等)的归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学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2、教学情况与教学效果检查
院(部)领导及学院督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听课、走访和抽查等形式,掌握本院(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状况。
3、期中学生座谈会
各院(部)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并做好记载,校督导组将进行专项检查。
4、实验教学检查
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任务与安排,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实验教学改革的情况及建议等。
5、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
三、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专项检查
校督导组将进行如下专项检查,请各院(部)予以配合。
1、本学期对全校16个承担本科教学的学院进行2017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具体安排见《关于2017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通知》。
2、本学期第12周,校督导组分赴全校各院(部)主持召开期中教师座谈会。
3、本学期第14-16周,开展课程大纲与课程教纲的专项检查。
四、教学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成立以院(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期中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小组”,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所有材料都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实事求是。
2、根据本次教学检查的要求,确定本院(部)教学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3、各院(部)要加大对教案的检查力度,严禁无教案授课。
4、各院(部)要建立教学的日常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本单位的教学质量起到监督作用。
5、请各院(部)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doc
2、教学工作检查自查表.doc
3、院部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xls
教学评估中心 校本科督导组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 (1).doc 附件2:教学检查自查表 (1).doc 附件3:院部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