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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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doc

发布时间:2022-08-27 浏览次数:


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将于本学期第1-2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各院(部)根据本院的教学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829---99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要求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学校将组织校督导到各院(部)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

2、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3、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

4、教师教学资料:教材,教案和平时成绩登记表;

5、教材准备情况;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在前两周准备好指定教材。

2)学生有无教材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围。教师有权拒绝不带指定教材的学生进入课堂。

6、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7、上课教室安排是否冲突;

8、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含实验原料与耗材、教学所需软件的安装情况等);

9、教学、实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院部自查

因疫情原因,8月29日-9月2日(第一周),学校统一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进行授课。8月29日前,各开课学院要根据课表落实每一门课程的准备情况,确保线上教学顺利开课。9月5日-9月9日(第二周),各院(部)教学检查小组按上述检查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并于913日中午1200前上报自查情况。

2、学校抽查

8月29日-9月2日(第一周)学校督导将抽查各院部的线上教学情况;9月5日-9月9日(第二周),学校督导将对南湖校区、阳光校区的各教学楼进行教学情况抽查。

四、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各院(部)要成立包含学院督导的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部)领导带队于开学第二周到本院(部)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巡视检查,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2、请各院(部)加强与后勤保障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对在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保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4、请各院部于913日将本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表”“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见附件1-2)的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材料一份交教学评估中心(电话:7593,地址: 阳光校区4号教学楼207A室,联系人:蔡老师)。

                                                     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