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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

     新学期, 为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决定于第2-3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各院部根据学院新学期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220---33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要求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校督导到各院(部)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

    2、学生注册报到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3、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

    4、教师教学资料:教材,教案和平时成绩登记表;

    5、教材准备情况;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在前两周准备好指定教材。

    2)学生有无教材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围。教师有权拒绝不带指定教材的学生进入课堂。

    6、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7、上课教室安排是否冲突;

    8、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含实验原料与耗材、教学所需软件的安装情况等);

    9、教学、实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院部自查

     在正式开课前各院部要检查本部门各项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220日正式开课后,由院部教学检查小组按上述检查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并于37日前上报自查情况。

    2、学校抽查

     学校抽查安排在220---33日,将对南湖校区、阳光校区的各教学楼进行教学情况抽查。

    四、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各院部要成立由包括学院督导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部领导带队到本院部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巡视检查,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2、请各院部加强与后勤集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对在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沟通、协调,以保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教学检查中若发现教学事故,请及时将事故详情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请各院部于37将本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汇总”(见附件1-2)的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材料一份教学评估中心(电话:7593,地址: 阳光校区4号教学楼207A室)。

                                                                                                 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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