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监控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届校级、院级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22〕34号)、《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纺大〔2024〕23号)相关规定,本届校级、院级本科教学督导聘期即将届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6届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学校实施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制度,校级教学督导组和院级教学督导组分别代表学校、院(部)对本科教学工作各环节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成员由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组成。

    本次推荐人员为校级督导组成员建议人选,由院(部)提名。

    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按照不超过在职专任教师10%的比例聘任,在业务上接受本科生院指导,管理上由教学副院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二、选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办事公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治学态度严谨,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成果或教学竞赛奖励(含“纺织之光”、桑麻奖、“最美教师”等教师荣誉);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材建设等)、教学研究项目;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毕业论文(设计)取得校级及以上成果。

    3.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向,能够独立从事教学调查和研究工作。现任专兼职督导中(任职督导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或具有教研室主任、院(部)督导、教学副院长等教学管理经历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教学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任务,其中在职教师应确保每学期有一定的时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退休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校级教学督导员由本人申请、院(部)推荐,学校遴选并聘任,每届聘期2年,任期期满后可以续聘。

    6.院级督导组成员建议人选由各院(部)提名选聘,报本科生院备案,校级督导组成员原则上不兼任院级督导组成员。

    三、工作职责

    1.校级教学督导成员主要负责开展质量评价与教学督导研究、联系指导院级督导开展工作、对重大教学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指导;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订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由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各学院(部)督导组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督导信息,汇总督导情况,撰写督导简报;对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参与学校重大教学活动评审、检查或督导;对各类教学活动提供咨询、指导和建议,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2.院级教学督导成员在本科生院和院(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本院(部)的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等各环节开展督导工作;分年度制定督导工作要点,分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开展本院(部)的教育教学专项教学督导、质量评价活动;参与学校重大教学活动评审、检查或督导;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说明

    1.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二级院(部)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参见分配表。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人员向所在院(部)提交申请表。退休教师在原所在单位报名。

    3.请各二级院(部)于9月24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申请表》、《院(部)督导组成员名单》纸质版报送至阳光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k@wtu.edu.cn。

    4.联系人:刘老师,电话:59367015


    附件:

    1.( )学院(部)-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申请表

    2.( )学院(部)-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3.2026年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成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