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武纺大教〔2018〕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学期学生期中评教和本科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文件备案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学生期中评教
(一)组织实施
各本科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让广大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本着对学校、教师和自身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活动,客观、公平、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和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二)评教时间
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
(三)评教范围
承担本学期2022级、2023级、2024级和2025级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四)具体操作流程
1.电脑端:学生登录http://whfzdx.zhjw.chaoxing.com/,打开地址后,输入超星平台账号和密码,即可成功登录系统。
在“评价管理”-“我收到的问卷”中查看需要参与评价的问卷列表,点击“待评价”之后填写各个指标的内容,填写完成提交问卷完成评价。
2.手机端:打开学习通,进入登录页面,可使用手机号输入密码直接登录;成功登录学习通后,在“武汉纺织大学微服务平台”下点击“评价问卷”进入问卷评价页面,选择某份问卷点击“待评价”进行问卷评价,填写各个指标的内容,填写完成后提交问卷完成评价。

3.每门课程有8项评价指标(必答),每项指标的评分区间是“0-100分”请依据每项指标的内容要求逐一进行评价,并在评语栏内写下对教师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全部答完后点击“提交”,完成对该门课程的评价。
4.每位学生需对系统显示的本学期已经开课的课程进行期中评价(还未开课的课程,等期末评教时再评)。评教工作截止日期之后,将无法对已作出的评价内容进行更改。
(五)其它说明
1.网上评教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个人及评教信息安全不公开,请广大学生消除顾虑,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
2.学生评教统计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相关各本科教学单位,由各本科教学单位反馈给教师,以切实促进教学工作质量的提高,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3.请各本科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和监督,督促学生认真评价。
二、本科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文件备案
(一)文件要求
1.请各单位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武纺大教〔2018〕3号)》要求,将《 (单位名称)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提交备案,该实施方案包括评教主体、相应主体的评教指标、权重、程序,以及评教结果的应用等。
2.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教、督导评教、领导评教、同行评教等多主体评价,其中“学生评教的权重不低于50%,其他评教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
3.本科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文件须经本单位教师代表大会通过,并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二)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将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k@wtu.edu.cn(文件格式为PDF)。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59367015。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