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教师:
依据2021年发布的“关于实施2021年度下半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请各有关院部根据教学进程,在所有教学环节完成后,汇总、审核、备案《武汉纺织大学新进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武汉纺织大学指导教师意见反馈表》、《武汉纺织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表》,并在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一套至教师发展中心(另外一套院部留档)。
按照要求,《武汉纺织大学新进教师观摩听课记录表》所反映的“观摩听课的单门课程学时不得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2”;《武汉纺织大学指导教师意见反馈表》中“所在院部意见”栏要明确“该新进教师是否具备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能力”,并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琳 电话:59367413
地点:阳光校区四号楼207B室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