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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部):

    为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日常管理,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接受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奠定良好基础,推动学校质量文化建设,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武纺大教〔2019〕36号)要求,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拟于15~16周(2025.12.15~2025.12.26)开展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微电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设计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二、具体要求

    1、院部准备清单

    (1)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2025届毕业论文汇总表(某某学院);

    (2)《武汉纺织大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分表》(二级学院制定的本学院的检查评分表,空白1份);

    (3)学院督导填写的《武汉纺织大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分表》复印件,需有学院鲜章;

    (4)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某某学院某某系(教研室),需有学院鲜章;

    (5)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表-某某学院,需有学院鲜章。

    2、专项检查内容

    (1)检查院部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总结情况(附件4);

    (2)检查院督导组自查情况(院部督导评分不计入院部总评分,院督导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评分结果将计入总评分),复印全部院督导检查评分表,由校督导组小组长带回存档;

    (3)抽查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部分院级领导和系主任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4)抽查部分近5年新进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3、校督导抽查过程中所填写的《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分表》可留复印件给二级院部。

    4、附件1和附件2为校督导检查内容,供各二级院部参考。

    5、请二级学院提前打印10份附件1和2份附件2,以供校督导检查使用。

    三、检查时间安排(具体地点请各院部与负责的小组长联系确认)

    2025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安排表

    序号

    小组长

    组员

    12.18(周四)

    下午14:00

    12.25(周四)

    下午14:00

    1

    徐自立(机械)

    汪青(体育)

    郭健勇(微电子)

    牛学(传媒)

    纺织科学与工程3

    创新设计学院5

    2

    黎蓉(服装)

    卢春兰(计算机)

    沈小林(纺织)

    王成国(化工)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

    传媒学院5

    3

    陈爱菊(电子)

    刘虹弦(伯明翰)

    黎谦(纺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

    经济学院4

    4

    袁禹慧(艺术)

    刘晓洪(材料)

    周建刚(生康)

    杜利珍(机械)

    化学与化工学院4

    服装学院3

    5

    陈震斌(会计)

    李晓进(马院)

    杨芝(管理)

    资源与环境学院5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3

    6

    田裕康(电子)

    杜炜(会计)

    何儒汉(计算机)

    吴英(经济)

    数学与统计学院3-1

    管理学院9

    7

    阮新潮(资环)

    许昆鹏(管理)

    张圣祖(化工)

    黄熙(微电子)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6

    外国语学院2

    8

    吴卉(外国语)

    赵晖(资环)

    叶冬茂(体育)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4

    微电子学院2-1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教师和学院督导作用,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统筹安排教师自查、教师互查、学院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强化责任意识。各院部认真对照检查标准,确保责任压实到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不留死角。

    3、加强诚信教育。各院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查实的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按照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本科生院(教学评估中心)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

    2025年11月13日